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身价与转会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身价与转会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身价本意是指一个人的价值,多引申指一个人的身份或在社会中的地位。而球员身价的高低多以其转会费的高低来衡量,如果一名球员身价1000万,表明想要买他的俱乐部需要向其原俱乐部支付1000万。
球员转会时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也就是说俱乐部和球员的合同如果有违约金的,只要有俱乐部愿意付出违约金就可以替球员买断合同,当然还要加上税款,俱乐部支付转会费要看是那种情况,如果是强行买断的,他的转会费就是违约金金额,还要支付额外的税款,如果是协商达成了转会协议,转会费肯定是低于违约金的。
转会费价格:
KPL对选手转会费有一定的限制,有两方面,首先,封顶价1500万,其次,选手转会费不能超过选手年薪的10倍。
而关于挂牌方面,俱乐部在挂牌时将会对选手进行标价,据我了解,除多家俱乐部竞价的情况以外,俱乐部不得临时加价,最终成交价可以低于挂牌价,成交价由两家俱乐部及选手进行商讨决定。
一个球员的身价当然是由工资与转会费结合参考的。转会费是最直观的评价,当内马尔以2. 22亿欧元加盟大巴黎时,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内马尔的价值。但转会费也会收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合同期限,近期比较明显的例子有阿扎尔。阿扎尔在加盟皇马的德转身价有1. 5亿,可皇马签下阿扎尔只用了1. 2亿,因为他与切尔西的合约只剩下最后一年,如果切尔西为了要取过高的转会费而不放人,不排除出现撕破脸的情况,阿扎尔不续约待到合同结束就可以以自由身加盟皇马,切尔西只能落得人才两空的局面。所以转会费是会受到合同剩余期限的影响,这时候皇马开出的六十万欧元周薪就成为了阿扎尔价值的证明。
所以一名球员的价值是要综合转会费和工资共同参考。
与足球不同,NBA是一项国际化的运动,但是所有的NBA俱乐部却不是全球化的俱乐部,NBA联盟中所有的球队都来自北美地区。明显的区域化特征,使得NBA的球员交易根本就没有转会费这个概念——为了维持一个联盟中球队实力的相对均衡,减少贫富差距,球员之间的等价交易或者是自由球员的签约,才是最好的制衡手段。
NBA联赛实行转会制度,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 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 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
现如今,NBA中的一些小球队,本身在经营上就存在问题,每年入不敷出,都需要联盟通过征收的奢侈税进行补贴,如果再增加转会费,那么小球市势必陷入无限的恶性循环之中,这对于NBA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NBA其实也是有转会费的,只不过换了个名称叫买断费而已,像咱们中国的球员姚明、易建联、周琦可都是付出了真金白银才得以加盟NBA的。
NBA自从大卫斯特恩上任推进国际化开始,国际交流越来越多,不少NBA球探现在也是满世界寻找潜力新人,不过球探能相中的国际球员,一般都是已经在其他国家的篮球联赛中不可或缺的主力球员了。那么NBA球队想要得到这些球员的效力就不得不与国际接轨,将转会费这个概念引入到交易中来。
根据NBA和国际篮联的协议,如果NBA想要签下一名效力于国际篮联下属俱乐部的球员,那么需要俱乐部所在国家篮协开具澄清信,确定球员在加盟NBA时与原俱乐部已经不存在任何关系。如果国际篮联下属俱乐部想要签下前NBA球员,NBA同样要提供书面证明。而球员要想拿到澄清信,就必须结束和前东家之间的合同,给予前东家一定补偿,至于补偿款的具体数量,则由球员和前东家谈判协商,NBA球队不参与其中。
不过NBA对球队也有规定,比如上赛季NBA球队能为球员支付的买断费用只有65万美元。一旦买断费高于65万美元,那么就需要球员自掏腰包补足这笔钱。联盟规定球队支付买断费用每个赛季以2.5万美元的速度增长。 易建联当时进入NBA的时候,雄鹿队就曾经按照当年最高标准给予广东队50万美元的买断费用。
而火箭去年能够签下周琦,也是给新疆队支付了最高标准65万美元的买断费用。 而易建联和周琦还都属于和前俱乐部的谈判比较成功的幸运儿,并不需要自掏腰包补上买断费用,但是对于其他的一些球员来说,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想当年姚明在2002年以NBA选秀状元的身份被火箭选中时,上海队曾经索要高达3000万美元的买断费用。后来经过艰苦谈判,双方达成千万美元左右的买断费用,而且是由姚明自己分期付款来支付这笔费用,姚明才得以加盟火箭。
所以说NBA其实也是有“转会费”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身价与转会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身价与转会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